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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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测绘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湖北省测绘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工作,遵照民政厅、财政厅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北省测绘行业协会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单位会员单位。

第三条  本会单位会员每年按时向本会缴纳会费。

第四条  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0元;

2、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4、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5、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第五条  会费缴纳:

(一)按年度收取、一年一交,也可按届一次性提前缴纳;

(二)届中入会的会员单位,按实际入会时间缴纳;

(三)缴费时间为印发《缴纳会费通知》上的具体时间为准,新入会会员为批准入会之日起一月之内。

联系电话:027-8282957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利支行

账户名称:湖北省测绘行业协会

     号:42050111625600000431

第六条  会费使用范围:

1、执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

2、召开协会各项重大会议;

3、制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

4、开展各种本行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

5、有关协会业务的考察、交流和调研等;

6、举办各种本行业的培训;

7、维持协会正常运转的聘用人员工资、秘书处办公费用等;

8、协会刊物发行、印刷等费用;

9、其他一些有利于协会发展的相关事务。

第七条  会费管理

1 、本会财务管理在秘书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货币收支管理制度执行。

2 、本会经费日常管理工作在会长和秘书长领导下,本会秘书处负责。

3 、本会在银行开立账户,接受银行监督。

4 、本会秘书长负责财务日常管理,并由专人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办理各种收支业务,并按规定建帐和制定规章制度。

5 、秘书处定期编制会计年度预算和决算,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6 、会员有权就本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提出质疑,秘书长应及时做出答复并说明情况。

第八条  会员单位无正当理由,一年不缴纳会费的,由本协会对其进行通报;二年不缴纳的,视为自动退会,按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本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本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