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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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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地理信息产业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14:09     来源: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点击:

中地信协〔2017〕55号

  协会各会员单位、各工作委员会,各省、区、直辖市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为摸清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底数,掌握产业发展规模和增长速度,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日前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地理信息产业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做好产业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此次调查工作由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调查对象为在地理信息产业单位名录库系统中的非测绘资质单位,调查对象通过全国地理信息产业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填报,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填写纸介质并报送本地区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二、填报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省、区、直辖市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积极协助省测绘主管部门工作,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动员成员企业积极填报。各符合填报条件的会员单位认真配合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工作。
  2.依法填报。《地理信息产业专项统计调查制度》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3.控制质量。各调查对象实行统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分级审核制度,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完成。对于异常数据要退回调查对象重新填报。
  4.注意保密。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和成果主要用于地理信息产业政策制定和理论研究,并可依据相关法规与其他政府部门实现共享,不得擅自公开。
  三、填报时间
  本次填报时间紧迫,请各企业抓紧时间安排专人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