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案说法-测绘法就在你身边
测绘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广泛应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及自然资源利用监督、监管等各方面。机构改革赋予了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新的职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准确把握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两支撑一提升” 的工作定位(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既服务政府决策、服务自然资源管理,更服务大众。
我们通过两则案例,带您了解《测绘法》。
1、互联网地图很常见,但错不得。
问题地图是一直存在于社会上的一个问题,如克什米尔、藏南、台湾、南海等边界等,问题地图除少部分是因为地图编制单位的技术失误,还存在刻意为之的情况,是境外反动势力的发动的舆论战与宣传攻势。毛主席曾说过“舆论阵地,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一定要去占领,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是要造成舆论”,在地图宣传方面也是如此,我们不去占领舆论高地,那么舆论高地就会被台独分子占领,就会被印度人占领,就会被西方列强占领。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自媒体的急剧扩张,不规范登载使用地图情况时有发生,问题地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被数倍乃至数十倍的放大。
今年1月初,我省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发现xx市政府部门网站,在《x路以南、x大道以东地块用地信息调整公示》中,配图标示该地块建筑修建详细规划方案平面图,平面图的底图包含了坐标、高程点、直角坐标网等涉密内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涉密的底图上做规划,正式发布前应该去除坐标、高程点、直角坐标网等涉密内容再发布。保密无小事,小范围的涉密信息泄露,在敌对势力情报部门大范围收集下,就能拼接出大面积的涉密测绘成果图。这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削弱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权威性,很容易被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赋予的职责,省自然资源厅依法开展多元化、常态化地图监管工作,对全省网站登载地图进行检定,发现问题地图及时以省厅名义向网站所在单位下达《湖北省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整改通知书》,并附上审查意见书,指出问题地图所在网页网址,讲清错误,提出整改建议,并规定整改时间。
网站、自媒体、公众号等单位在需要使用地图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tianditu.gov.cn)所提供的标准地图,或者引用具有审图号的地图,切实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发布前校核工作,坚决防范“问题地图”出现。
2、测量标志点矮又小,但动不得。
测量标志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数量巨大,分布广泛,在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安全,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架桥铺路,附近的测量标志可以提供准确的位置信息、高程信息;军事演习,需要附近的测量标志提供精确点位坐标、距离、方位和地球重力场等资料。
测量标志等级、用途各有区别,如果和土地开发利用项目出现冲突,对于低等级测量标志点,可以通过行政审批程序申请迁建,对于高等级国家重点保护点位不能迁建的,建设方应该进行避让,并对测量标志点周围进行加固保护。在测量标志点旁,原湖北省测绘局、省军区、省公安厅联合设立了警示标志,读者朋友们偶尔也能在户外活动中遇到它们。
今年年初,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对测量标志点的例行巡查维护过程中,发现位于某市一处农田中的一个国家二等水准点被土地承包人故意破坏。国家二等水准点属于重点保护范围,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了长6米宽3米深1米的水泥台对该点位进行保护。但该点位周围土地承包人认为这水泥台碍事,租用大型挖掘机把水泥台连同测量标志点一同破坏了。测量标志既受《测绘法》保护,也受《刑法》保护。故意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除此之外,还要赔偿被毁测量标志迁建的费用。按照财政部《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前述被毁水准点重新建设费用约33万元。
《测绘法》就在你我身边,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法治社会下,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二、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第四批次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整改通知书
互联网地图作为地理信息的载体之一,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发布错误的国家版图,把敏感的、不宜公开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地理坐标数据信息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威胁国家安全。
依据《地图管理条例》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赋子的职责,省自然资源厅依法开展多元化、常态化地图监管工作。近期,省自然资源厅在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系统中发现,我省10个市州11个单位网站登载的24幅互联网地图,不同程度存在标注高程注记点、等高线、登载不得公开的发电站、军用机场、国家战略粮油储备库位置等违规情况。依据《地图管理条例》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赋予依法实行多元化、常态化地图监管工作的职责,省自然资源厅向登载问题地图网站的单位责任单位下达《湖北省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整改通知书》,督促涉及单位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地图整改到位,规范互联网地图登载行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杜绝“问题地图”在互联网上传播。
据了解,此次是省厅2021年以来下达的第四批次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整改通知书,前三批次共60家单位登载的172幅“问题地图”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均已整改到位,下一 步我们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规划、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工作、重要节日、社会热点事件登载使用地图情况进行重点监管,防止“问题地图”事件发生。